我們都知道商標注冊需要遵循《商標法》的相關規(guī)定才有可能注冊成功。而那些不能作為商標注冊的情形都有哪些呢?
一、不能作為商標注冊的的情形
1、任何一件注冊商標在核定的商品范圍內(nèi)享有專有使用的權利,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申請注冊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違反商標的專用性或排他性,與他人注冊在先權相沖突,商標局將依法駁回其申請,不予注冊。
2、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標享有申請在先權,我國實行申請在先原則,一項商標注冊申請以后,經(jīng)商標局審查予以初步審定公告,如果他人再提類似的注冊申請,則商標局予以駁回,不予注冊。
3、商號專用權是依法確認并受法律保護的。在相關的商品上,商標如果與他人的商號相同,在經(jīng)濟活動中容易造成混淆。也不應予以注冊。
4、專利權和著作權受我國專利法和著作權法保護,商標的文字、圖形如果模仿、抄襲他人的商品裝潢、工業(yè)品外觀設計或者其他文字藝術作品,則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
5、公民的身份受法律保護,未經(jīng)公民本人同意,不得以他人肖像、姓名、筆名、藝名作為商標使用。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