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商標撤三,很多人根本就不了解,更不用提做出正確的應對了。遇到商標撤三問題是,首先我們要了解常見的商標撤三因素,這樣才能做出選擇應對措施。
一、常見的商標撤三因素
1、注冊前,查詢發(fā)現類似商標已被注冊并處于閑置。
在商標注冊前,必須先進行商標檢索,當發(fā)現有類似商標后,如果對方滿足商標撤三條件。就會提前準備撤三,爭取在商標局實質審查到自己的商標前,通過撤三將“類似商標”撤銷。
2、對“引證商標”(閑置商標)提出“撤三”申請。
更多的撤三,發(fā)生在“在后商標”已經被商標局引證在先商標予以駁回之后,在后商標申請人一方面對引證商標提出撤銷三年不使用申請,另一方面,就自己的在后商標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駁回復審申請。復審理由往往是“在先引證商標,將會因連續(xù)3年停止使用而被商標局撤銷注冊”。
二、如何應對商標撤三?
第一種是真的三年內沒有使用該商標的,那么不管做什么都是無用功,請放棄掙扎。
第二種情況是商標一直有在使用,未有過持續(xù)三年為使用的情況。這種情況下,當商標被提出撤三申請后,商標持有人可以自收到這份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提交該注冊商標的實際使用證據。若是證據不能夠使商標局信服,收到撤銷商標決定書,商標持有人不服這個決定的,還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復審申請”。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