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后,需要進行形式審查,通過了形式審查還需要實質審查。今天以實質審查為例,為大家講講實質審查的主要內容。
1、商標是否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
根據(jù)《商標法》規(guī)定商標的構成要素為文字、圖形、字母、數(shù)字、三維標志及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
2、商標是否具備顯著性
《商標法》第9條規(guī)定,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商標的顯著性是商標的必備條件,是商標專用權的基礎。因此,商標的顯著性是商標審查和確權認定的重要內容。
3、商標不得與他人在先權利沖突
商標權是受到《商標法》保護的一種財產所有權,同樣,專利權、版權等受其他法律制度保護,如果一項商標注冊申請與他人受《商標法》或其他法律制度保護的權利相沖突,必然有損他人的在先權利。因此,與他人在先權利相沖突的商標不能核準注冊。
4、商標是否違背《商標法》第10條規(guī)定的禁用條款
《商標法》第10條是商標文字、圖形、字母、數(shù)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或上述要素的組合的禁用條款,即絕對理由審查標準。我國對此規(guī)定了三方面內容:
(1)同國家、政府間國際組織等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
(2)易產生不良影響的文字、圖形;
(3)縣級以上行政區(qū)劃名稱和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
5、商標是否與其他相混同
是否為同一種商品、服務或類似商品、服務是判定商標是否相同或近似的前提。類似商品、服務的判定以商品、服務的功能、用途、銷售渠道或消費對象是否有共同特點劃分。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