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復審流程程序有哪些?專利(patent),從字面上是指專有的權利和利益。“專利”一詞來源于拉丁語Litteraepatentes,意為公開的信件或公共文獻,是中世紀的君主用來頒布某種特權的證明,后來指英國國王親自簽署的獨占權利證書。那么,專利復審流程程序有哪些?專利復審流程程序有哪些?
1.復審審查
專利復審委員會經(jīng)過形式審查受理復審請求從而啟動復審程序后,首先將復審請求書(包括附具的證明文件和修改后的申請文件)連同
專利復審流程程序
原申請案卷一并送交作出駁回申請決定的原審查部門進行前置審查。原審查部門應當向?qū)@麖蛯徫瘑T會提出“前置審查意見書”。除特殊情況外,原審查部門應當在自收到案卷之日起1個月內(nèi)完成前置審查。原審查部門在前置審查意見中同意撤銷原駁回決定的,專利復審委員會直接作出撤銷原駁回決定的復審決定,通知復審請求人,并且由原審查部門繼續(xù)進行審批。
2.復審決定
合議組經(jīng)審查后作出復審決定。復審決定有兩大類,一種是撤銷原駁回決定。專利申請將恢復到作出駁回決定前的狀態(tài),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繼續(xù)進行審查程序。另一種是維持原駁回決定。在這種情況下,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維持原駁回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nèi)進入后續(xù)司法救濟程序。
3.司法救濟程序
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nèi)向人民法院起訴。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