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標注冊和歐盟商標注冊各自優(yōu)勢
申請注冊國際商標的優(yōu)勢:
1、申請人可以就一個商標提交一次申請,在馬德里協議和議定書成員國范圍內指定商標保護國家,不需要逐一國家提交申請。
2、申請人只需要一次性繳納費用,能夠降低商標注冊的成本費用。
3、申請人從向商標局提交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書之日起,一般只需要六個月左右即可取得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頒發(fā)的商標國際注冊證明,文件上將表明商標的國際注冊號以及國際注冊日。當然,該商標國際注冊證明只是表明國際局收到商標注冊申請。從國際注冊日期,如果被指定國家在規(guī)定期限內沒有向國際局發(fā)出駁回通知,該商標將在該指定國自動得到保護。如果通過逐一國家進行申請,其花費的時間是不等的,耗費的時間更漫長,通過申請國際商標可以節(jié)省注冊所花費的時間。
申請注冊歐盟商標的優(yōu)勢:
1、費用低。申請人只需要申請注冊一次,杰克在整個歐盟28個成員國使用該商標。較之于在各個成員國分貝提出申請,降低了商標注冊的成本。
2、保護程序集中化。意見商標注冊可獲得28個成員的保護,有關商標案件的裁決將在歐盟所有國得到實行。
3、已經注冊成功的商標可以只在歐盟其中一個國家使用。商標在歐盟任何一個國家的使用就足以對抗以未使用商標為由提出的撤銷申請。
4、享有巴黎公約優(yōu)先權。同一商標用于一種或者是多種指定商品或者服務名稱,在巴黎公約成員國申請后6個月申請共同體商標時,可以享有優(yōu)先權。
5、已經在一個歐盟成員國公布的注冊商標,在申請歐盟商標時,可請求優(yōu)先權。
6、在歐盟申請注冊商標還可以申請聲音、氣味、cap外觀以及構造等新型商標。
7、一家商標申請最多可涵蓋3類商品或服務,超過3類的,每類收費需要額外支付。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