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在使用商標的時候要遵守一定的規(guī)范,不規(guī)范使用商標的行為將會被認定為侵權,構成犯罪的,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那么哪些行為屬于不范使用商標呢?接下來就帶您一起了解相關知識。
哪些行為屬于不范使用商標
1、冒充注冊商標的使用行為,情節(jié)較嚴重的,會被認定為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
2、在類似商品或服務項目上使用與注冊商標或近似的文字、圖形、顏色或其組合的行為;
3、在非類似商品或服務上使用具有較高知名度的注冊商標的行為;
4、將他人注冊商標作為商品名稱的一部分使甩的行為;
5、違反有關法律規(guī)定,在強制注冊的商品上使用未注冊商標的行為;
6、將他人注冊商標作為商號申請企業(yè)名稱注冊以及突出使用該商號的行為。
實際中,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1、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2、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jīng)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4、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jīng)授權的除外;
5、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7、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的;
8、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qū)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除了有特別的情況,一般不得作為商標。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